问:听说抗结核治疗可能出现很多药物不良反应,是真的吗?
答:的确是这样的。因为抗结核治疗是联合用药,而且,由于患者存在个体差异,所以,在抗结核治疗中可能出现药物不良反应,且与剂量不相关的药物不良反应难预测、发生率低、但死亡率高,包括过敏反应、特异性反应。
问:那么抗结核的药物不良反应都有哪些呢?都有什么表现呢?
答:有以下几种:
肝毒性
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乏力、肝区不适、肝酶升高、黄疸,严重者可出现急性肝坏死、肝萎缩。
骨髓抑制
表现为:白细胞减少、贫血、血小板减少等。
肾毒性
表现为:蛋白尿、管型尿、血尿、肾功不全、肾衰竭。
内分泌改变
表现为:男性乳腺发育、阳痿、月经不调、甲状腺功能低下等。
第8对颅神经损害
表现为:眩晕、头痛、恶心、耳鸣、听力减退及耳聋等。
中枢神经系统损害
表现为:欣快感、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兴奋、抑郁、失眠、嗜睡等。
视神经损害
表现为:视力下降、视野缩小、辨色力下降。
末梢神经炎
表现为:皮肤感觉异常、指趾末端麻木、蚁行感、疼痛、四肢无力和关节软弱。
胃肠道反应
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便秘、腹泻、腹胀。
过敏反应
表现为:药物热、皮疹、严重者剥脱性皮炎、光敏反应等。
电解质紊乱
表现为:低血钾、关节酸痛、肿胀、强直,痛风样关节炎,血尿酸增高。
问:这么多不良反应,该如何是好呢?还能安心的治疗吗?
答:不必过分担心,对于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还是有预防措施的,注意了,下面给您一一道来。
治疗前
充分了解抗结核药物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与主管医师充分沟通,告知自己的既往病史,不要隐瞒。
治疗中
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及时告知医生;
每7—10天复查肝肾功、血尿常规、凝血、电解质,必要时复查心电图。
对于高危患者
在不影响疗效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有关药物的剂量和药品;
合理使用预防措施,肝损害的高危对象可同时加用保肝药。
某些不良反应早期缺乏明显临床表现,需定期性实验室筛查以确保治疗顺利进行。
最后,预祝您早日康复!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