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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学部与磺胺类药物

 

临床上有磺胺类药物过敏史的患者不少,磺胺类药物引起过敏反应也比较常见,主要表现为药疹,甚至可出现剥脱性皮炎、大疱性表皮松解症等危及生命的严重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对磺胺类药物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多种与磺胺类结构(含有对氨基苯磺酰胺基团)相似的药物也过敏。虽然也有研究显示有近一半对磺胺类药物过敏的患者在使用非抗生素的磺胺类药物(主要为呋塞米)后并未发生不良反应,但临床上使用这类药物时,医务人员还是应该详细询问患者有无磺胺类药物过敏史,如果有,使用时应密切观察,若发生药物不良反应需及时处置。以下几类药物(包含但不限于)与磺胺类药物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可能。

(1)磺胺类抗菌药:复方磺胺甲恶唑(复方新诺明)。

(2)利尿剂:呋塞米、氢氯噻嗪、托拉塞米、布美他尼;

(3)磺酰脲类降糖药:格列本脲、格列齐特、格列吡嗪、格列喹酮、格列美脲。

(4)解热镇痛抗炎药:COX-2抑制剂,塞来昔布。

(5)降压药:吲达帕胺。

(6)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药物:柳氮磺吡啶。

(7)眼科药物:磺胺醋酰钠滴眼液、布林佐胺滴眼液、乙酰唑胺。

(8)复方制剂:消渴丸(含格列本脲)、糖维胶囊(含格列本脲)、珍菊降压片(含氢氯噻嗪)、复方阿米洛利片(含氢氯噻嗪)等其他含有氢氯噻嗪或吲达帕胺的复方制剂。

(9)砜类药物:氨苯砜。

(10)痛风用药:丙磺舒。

对有磺胺类抗菌药过敏史的患者:

1、说明书明确提到“磺胺过敏史者禁用”的药品不应使用。

2、说明书未将磺胺过敏史列为禁忌的磺胺类药品,根据患者既往过敏反应轻重情况判断:反应重者不应使用,反应轻者在密切监护下小剂量开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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